隐私政策
Solemio Co., Ltd.(Travelwing)(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0条制定并公开以下个人信息处理指南,以保护数据主体(客户)的个人信息,并及时顺利地处理与之相关的投诉。
第一条(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
本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所处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除以下所列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如果使用目的发生变更,本公司计划采取必要措施,例如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另行征得同意。.
- 网站会员注册和管理: 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用于确认注册意向、识别和验证个人身份以提供会员服务、维护和管理会员状态、根据有限的身份验证系统验证身份、防止欺诈性使用服务、提供各种通知和通知以及处理投诉。
- 提供商品或服务: 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用于旅游产品预订和咨询、签发机票/登机牌、旅行保险登记、提供内容、购买和支付费用、交付商品或发送发票等目的。
- 用于市场营销和广告: 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用于开发新服务(产品)和提供定制服务、提供活动和促销信息以及参与机会、确定访问频率或编制会员服务使用情况的统计数据。
第二条(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存期限)
① 本公司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留和使用期限内,或在收集个人信息时数据主体同意的保留和使用期限内,处理和保留个人信息。② 各类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留期限如下:.
- 合同或取消订阅等相关记录: 5 年(《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等)
- 付款结算和货物供应等相关记录: 5年(《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等)
-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解决记录: 3 年(《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等)
- 旅游产品预订和出发记录: 5 年(根据相关税法,例如《国家基本税法》和《企业税法》)
第三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公司仅在第 1 条(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规定的范围内处理数据主体的个人信息,并且仅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17 条规定的情况下,例如获得数据主体的同意或法律的特别规定,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公司提供以下个人信息,以确保旅行服务的顺利进行。.
- 服务提供商: 山茶花线(快递公司)、当地住宿提供商、旅行保险提供商
- 收件人使用目的: 办理登机牌和航站楼值机手续、确认住宿预订、登记保险
- 提供的信息: 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护照号码、护照到期日、英文姓名、联系方式
- 保留和使用期限: 直至服务提供完成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保留期限届满为止。
第四条(数据主体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行使方式)
① 数据主体可随时行使其权利,要求查阅、更正、删除或停止处理其个人信息。② 根据第1款行使权利的方式包括书面、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公司将立即采取行动。③ 如数据主体要求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中的错误,公司在更正或删除完成之前,不会使用或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第五条(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公司处理以下个人信息项目。.
- 预订或咨询旅行事宜时
- 必填项目:姓名(韩语/英语)、出生日期、性别、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护照信息(护照号码、有效期)
- 使用互联网服务期间,可能会自动生成和收集以下个人信息项目。.
- IP地址、cookie、MAC地址、服务使用记录、访问记录、不当使用记录等。
第六条(个人信息的销毁)
① 当个人信息不再需要保留时,例如由于保存期限届满或处理目的已达成,本公司将立即销毁个人信息。② 个人信息销毁的程序和方法如下。.
- 销毁程序: 公司选择有销毁理由的个人信息,并在获得公司首席隐私官的批准后销毁该个人信息。
- 销毁方法: 公司采用低级格式等方法销毁以电子文件形式记录和存储的个人信息,使记录无法复制;对于以纸质文件形式记录和存储的个人信息,公司采用碎纸或焚烧的方式销毁。
第七条(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
公司正在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 行政措施: 制定和实施内部管理计划,定期进行员工培训等。
- 技术措施: 管理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访问权限、安装访问控制系统、加密唯一身份识别信息、安装安全程序
- 物理措施: 对计算机房、数据存储房等进行门禁控制。
第八条(个人信息保护官)
① 公司对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业务承担全面责任,并指定一名个人信息保护官,负责处理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投诉,并为数据主体提供损害赔偿。.
- 首席隐私官
- 声明:郑基哲
- 职位:总监
- 联系电话:070-7878-5854
② 数据主体可就因使用本公司服务(或业务)而产生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宜,联系首席隐私官及相关部门,提出所有咨询、投诉及损害赔偿请求。本公司将及时回复并处理数据主体的咨询。.
第九条(隐私政策变更)
本隐私政策自 2026 年 1 月 24 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