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旅行標準條款與條件
第一條(目的)
本條款與條件旨在明確Solemio Co., Ltd.(Travelwing) (以下簡稱「旅行社」)與旅客之間簽訂的海外旅行合約的詳細實施和合規要求。
第二條(旅行社和旅行者的職責)
- 旅行社必須忠實履行其在旅行計劃的規劃和執行中分配的職責,包括旅行安排、指導、交通和住宿,以便為旅行者提供安全、滿意的旅行服務。.
- 旅客必須積極配合旅行社,促進旅客之間的和諧,並在旅途中維護秩序,以確保旅途安全愉快。.
第三條(旅行的類型和名稱)
- 旅行類型和名稱、旅行行程等信息,請參閱各產品詳情頁和行程安排。.
第四條(合約組成)
- 旅行合約包括旅行合約(附件)、旅行條款和條件以及旅行行程(或旅行說明)。.
- 旅遊行程(或旅遊說明)必須包括實際的旅遊安排,例如每日目的地和觀光活動、交通、購物機會、住宿和餐飲,以及旅行社提供的服務細節和旅客的注意事項。.
第五條(特別規定)
旅行社與旅客可以書面(包括電子文件)訂立特殊協議,但前提是該等協議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在此情況下,旅行社必須向旅客解釋該等協議 與標準條款的差異。若旅客同意接受單獨的「特殊條款(例如取消費用規定)」並訂立合同,則以該等特殊條款為準。
第六條(合約條款及條件等)
旅行社與旅行者簽訂旅遊合約時,必須向旅行者提供一份合約正本、一份旅遊條款及細則以及一份旅行行程單(或旅行說明)。但是,如果合約是透過網路等電子媒介訂立的,則可以以電子文件傳輸或網站發布的方式代替上述紙本文件。.
第七條(拒絕訂立合約)
如果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旅行社可以拒絕與旅行者簽訂合約。.
- 如果擔心旅行者的健康狀況(例如疾病或身體異常)可能會妨礙旅行,則應考慮以下情況:
- 若認為旅客造成其他旅客不便或妨礙旅程順利進行,則可採取相應措施。
- 在其他情況下,旅行社可能會遇到不可避免的情況。
第八條(差旅費)
- 旅遊合約中的旅行費用包含以下項目。但具體包含項目可能因產品而異,詳情請參閱各產品詳情頁的「包含項目」部分。 。
- 旅行者在簽訂合約時必須向旅行社支付押金(金額不超過旅行費用的 10%),該押金應被視為全部或部分旅行費用或賠償金。.
- 旅客須在出發前 7 天向旅行社支付第 1 款規定的剩餘旅費(不包括訂金)。.
第九條(差旅費變更)
- 在進行海外旅行時,如果支付給交通或住宿提供者的費用與簽訂合約時相比增加或減少 5% 或以上,或者如果旅行費用適用的外匯匯率與簽訂合約時相比增加或減少 2% 或以上,旅行社或旅行者可以在該增加或減少的範圍內要求增加或減少旅行費用。.
- 若旅行社依第1款的規定增加旅費,應至少在出發前7天通知旅客。.
第十條(變更旅遊條件及費用結算等要求)
- 上述第1條至第9條規定的旅行條件,僅在下列情況下可變更:①雙方一致認為,由於旅行者的要求或當地情況,為了旅行者的安全,不可避免地需要變更;②由於自然災害、戰爭、政府命令、罷工或交通、住宿設施關閉等原因,旅行目的無法實現。
- 如果根據第 8 條第 1 款,由於第 1 款規定的旅行條件變更或第 9 條規定的旅行費用變更,導致旅行費用增加或減少,則出發前的任何變更必須在出發前結算(退款),旅行期間的任何變更必須在旅行結束後 10 天內結算(退款)。.
- 若旅行社因上述第 1 款第 2 項規定的原因,在出發前無法執行旅行,則應向旅客全額退還旅費。.
第11條(損害賠償)
- 若旅行社因當地旅行社的故意或過失等原因造成旅客損害,則旅行社應依照本法第2款及第12條的規定賠償旅客所遭受的損害。.
- 若因旅行社的過錯,未能為旅客辦理出國旅行所需的護照、簽證、再入境許可或各種證明文件,導致旅客的旅行行程中斷,旅行社應向旅客賠償其已收取的全部手續代理服務費,並額外賠償相當於該費用 100% 的金額。.
第十二條(出發前解除合約)
- 旅行社或旅客可在出發前取消此旅行合約。在此情況下,損害賠償金額應依照《消費者糾紛解決標準》(公平交易委員會通知)執行。.
- 但是,對於因其性質而適用單獨「特殊條款和條件」的旅遊產品,在合約訂立時通知的特殊條款和條件中的取消費用規定應優先於消費者爭議解決標準。.
第十三條(離境後解約)
- 如遇不可避免的情況,旅行社或旅客可在出發後取消本旅行合約。但須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 若依第 1 款的規定取消合同,旅行社應配合旅行者返回所需的事宜,而由此產生的費用應由旅行者承擔。.
第十四條(旅行的開始與結束)
行程的開始時間定義為登船手續(或船舶的登船手續)完成之時,行程的結束時間定義為旅客離開到達大廳保稅區之時。但是,如果合約包含國內旅行,則行程的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應為旅客從出發地出發和到達所用交通工具的時間。.
第十五條(提供解釋性資訊的義務)
旅行社必須提供旅客與下列各項相對應的旅遊資訊。.
- 擬訪問國家或地區的概況(地理位置、氣候、匯率、貨幣等)
- 前往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注意事項和風險因素
- 旅行必備物品,例如護照和簽證
- 旅行者還應該了解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保險參保等)
旅行社必須購買保險或加入互助基金,以便在旅客因旅行遭受損失時向旅客支付賠償金,或存入商業擔保基金。.
第十七條(其他事項)
- 如果本合約未規定任何事項,或對本合約的解釋有任何爭議,旅行社和旅客應透過協商一致的方式解決;但是,如果協商不成,則適用相關法律和一般慣例。.
- 如果前往特殊地區旅行有正當理由,則相關條款可能與本標準條款和條件的內容有所不同。.
